8月22日,佛山市住建局发布《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容积率扶持措施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将正式推行佛山部分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容积率扶持措施,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指出,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造方式创新,确保佛山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在新时代有新气象实现新作为,鼓励计划外的更多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装配式建筑筑,佛山将对部分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容积率扶持措施:在一宗土地交易内的项目中,应计容但不计容面积累计不得超过实施装配式建筑总面积的3%,同时累计不超过5000平方米。
文件还指出,自愿申请实施装配式建筑且获得应计容但不计容的鼓励性政策优惠的项目,其应计容但不计容面积对应部位的位置、面积将不纳入预售范围;且实行装配式建筑项目获得的应计容但不计容奖励面积不得减免土地出让金。本通知自1日起施行,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
微信公众号:xuebim
关注建筑行业BIM发展、研究建筑新技术,汇集建筑前沿信息!
←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