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焦玲玲 北京报道
我国建筑节能的未来目标在哪里?通过什么途径实现?这都是我国建筑节能领域急需解决的“顶层设计”。
3月29日,在第八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清华大学的官员、学者和参会企业家,围绕建筑节能“顶层设计”展开了讨论。与以往“就事论事”的泛泛讨论不同,此次讨论深入到建筑节能的核心,令参会者收益颇丰。
总量控制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建筑节能中心教授江亿认为,建筑节能应从国家能源总体规划出发,实行“顶层设计,总量控制”。
江亿强调,10亿吨标煤是中国建筑用能的红线,“未来中国建筑用能一定要控制在这个数字之内”。
《中国能源中长期(2030-2050)发展战略研究》显示,到2015年我国可获得的全部一次能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和其他能源的供应能力,为43亿吨标煤,消耗上限为41亿吨标煤。目前,我国用能分布为工业占比70%,交通为10%,建筑为20%。
“因此,从我国可以得到的能源来看,中国建筑用能上限为10亿吨标煤,最好不超过8.4亿吨标煤。”江亿表示。
建筑能耗与建筑量密切相关。据悉,自2000年到2010年,全国新建建筑面积从277亿平方米增长到453亿平方米;建筑总能耗从2.89亿吨标煤增长到6.77亿吨标煤,增长超过2倍。因此,控制好建筑面积对降低建筑能耗至关重要。
江亿介绍,综合考虑我国人口增长、城市化率与土地资源情况,我国人均建筑面积目标应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以人口峰值15亿计算,建筑总量应控制在600亿平方米。据统计,2011年底,全国建筑面积已达453亿平方米,与控制量600亿平方米还有147亿平方米的差值。按照2011年全年全国新增建筑总量26亿平方米速度计算,6年时间内我国总建筑面积将达到600亿平方米控制目标。“因此,控制建筑量的高速增长,放慢房地产建筑业的发展速度,逐渐实现软着陆,保持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
供暖改革(来源:BIM建筑网)
江亿指出,要实现10亿吨标煤的总目标,需要从城镇采暖用能、农村建筑用能、商业与公共建筑系统、城镇住宅用能(不包括北方采暖)4个方面的控制来实现。
在4个方面中,城镇采暖用能改革是重中之重。在供暖期达半年之久的东北地区,我国供暖改革已经进行了多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数据显示,2000年到2010年,我国北方城镇采暖面积从33亿平方米增长到98亿平方米,增加了2倍;北方城镇建筑采暖能耗从0.84亿吨标煤增长到1.63亿吨标煤,增加不到1倍,明显慢于建筑面积的增长。
住建部有关领导指出,目前南方一些地区照搬北方的“到处暖洋洋”的集中式供热方式,取代之前一家一户可调节的分散式供热,实践证明在每年供热期只有2~3个月的华东、华中地区,小容量机组在非供热期的长期运行会造成极大的浪费,这些地区采用集中式供热的方式是对能源的极大浪费。
江亿建议,对于长江流域城镇住宅,可以采用分散的空气源热泵型方式实现“部分时间、部分空间”采暖,把用电总量控制在每平方米25千瓦时以内,实现长江流域住宅全年采暖空调用能每平方米10千克标煤或者30千瓦时电力的目标。
根据我国建筑节能目标技术路线图,未来建筑用能则要控制在1.5亿吨标煤。
为了实现此目标,首先需要大幅度提高热源效率,加强热电联产、燃气锅炉排烟冷凝回收及工业余热回收的技术开发。
其次,要落实热改,消除过热现象。通过增加末端调节装置,使房间温度可以调节;通过改变收费计量方式,激励使用者自觉调节,最终把过热损失控制在15%以内。
最后,改善保温,降低采暖需热量。目前的建筑热需求每平方米是60~120千瓦时,未来要达到每平方米45~90千瓦时。根据目前的新建工程案例,在沈阳室内温度满足18℃要求下,每平方米建筑耗热量已小于60千瓦时;在北京新建工程案例中,每平方米耗热量能够达到小于50千瓦时。这主要是基于外墙保温、外窗保温及室内通风换气等方面的努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会上强调:“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必须克服大规模、集中式、单一化和长程循环的工业文明传统模式,而应因地制宜、多样化示范,再辅之以有力的激励政策,创造建筑节能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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