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强 程志军 叶凌
作者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BIM发展联盟
导 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日发布第1380号公告,批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文中简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12-1日起实施。
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28日,《标准》编制组成立会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领导以及《标准》编制组成员出席了装配式结构会议。《标准》编制组组长黄强研究员作《中国BIM标准发展战略与实施研究框架》专题报告。编制组成员讨论了《标准》编制大纲(草案)和拟研究的课题内容。会议确定了BIM技术与我国的建筑工程应用软件紧密结合的P-BIM路线,以及以既有产品成果为依托、实现上下游数据贯通、达到数据完备性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以三维空间数据及图形的BIM发展、具有可拓展性和前瞻性,统一数据库的存储和获取、考虑数据安全机制等技术要求。《标准》编制大纲也确定了明确对象、掌握深度,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做好课题研究、研发配套软件等三点编制原则。
会后,由《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发起成立的“中国BIM发展联盟”(已于,中国BIM标准研究项目共编写研究报告56份、开发改造软件40项、取得软件著作权23项、发表学术论文54篇、申请专利5项,工程应用实例达134项,研究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标准》于15日起正式征求意见。《标准》不仅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还定向发给了编制组推荐专家、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信息模型专业委员会专家(包括委员会理事会70余位成员及下设多个学组的委员)、20余部P-BIM系列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的编制组专家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也分别邀请专家对《标准》提出意见。
此外,《标准》主编单位还先后于23日、20日、3日分别在北京、广州、上海组织召开了征求专家意见会。《标准》征求意见工作共收到反馈意见100余份800余条。
《标准》编制组根据反馈意见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送审初稿,及其他送审文件。21日,《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召开。审查会议认为,《标准》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和工程建设行业现阶段特点,创新性地提出了我国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一种实践方法(P-BIM),内容科学合理,具有基础性和开创性,对促进我国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和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标准》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专家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标准》通过审查,并建议编制组按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尽快完善形成报批稿,按程序报批。
根据《标准》审查委员会的建议,考虑到“建筑信息模型”一词现已成为行业约定俗成的固定用词,经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申请,《标准》名称修改为《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同时,《标准》编制组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完成了《标准》报批稿定稿工作。
《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于7日将《标准》报批稿及相关材料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此后,历经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定额研究所、标准定额司的审查和完善,于1日起实施。在《标准》实施前后,中国BIM发展联盟将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工作。
《标准》是我国第一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填补了我国BIM技术应用标准的空白。《标准》提出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基本要求,是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基础标准,可作为我国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及相关标准研究和编制的依据。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信息化代表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已经成为引领创新和驱动转型的先导力量;并指出“十三五”时期是信息通信技术变革实现新突破的发轫阶段,是数字红利充分释放的扩展阶段。标准的适时发布实施,将为国家建筑业信息化能力提升奠定基础,有望指导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整体的工作质量、效率和效益,最终促进建筑行业乃至工程建设领域的升级转型和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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