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省以绿色建筑为主线推动建筑节能,将建筑节能纳入全省节能工作总体安排之中,明确了工作重点,加强了目标考核和检查。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着力建立建筑节能的长效工作机制。
积极运用行政手段,加强新建工程的节能监管
我省积极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建设。编制颁布了《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成立了“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专家委员会”,确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3家单位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技术依托单位。绿色建筑工作大幅推进,年内组织标识评价项目16个、164.74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将建筑节能纳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各环节,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建筑外墙保温的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省、市均安排组织了节能专项检查。从项目抽查情况看,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均较好。
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组织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1]36号)、《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1]110号)。对“十二五”的改造规模,进行了调查、论证,统筹考虑既有居住建筑的基本状况和业主的改造意愿、改造的节能效果等因(cnbim.org)环保素,制定了改造计划。实施了省级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作。2011年,组织实施的改造项目共计70个,建筑面积72.9万平方米。立项编制了《西安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加强示范项目的建设管理,推进示范县的建设。编制发布了太阳能热水系统选用于安装图集(陕2009TS001)、立项编制了《西安市住宅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组织申报了多项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推进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文件指导各城市做好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开发建设了陕西省建筑能耗监测信息系统。组织开展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与公示工作。开展了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编制研究。推动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指导各城市将单位面积能耗高于平均水平和年总能耗高于1000吨标煤的建筑确定为重点用能建筑,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加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根据我省实际,编制发布了《陕西省推广应用建设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与产品公告(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部分)》,推广应用技术110项,限制使用技术23项,禁止使用技术21项。省人大颁布《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与应用,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在10个设区城市、杨凌示范区、3个县级市全面“禁实”的基础上,我省90%以上县区完成了“禁实”目标。新型墙体材料年生产量68.8亿块标准砖,节约土地32.2万亩,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4.7万吨。
积极推动农村建筑节能
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建筑建材节能工作的通知》,编制下发了《村民建设节能技术导则》。组织建设了西安市高陵县东樊村、临潼区代王街办山任村,咸阳市渭城区周陵镇大石头新村,渭南市麟游县崖木镇木龙盘村、渭滨区上川村,延安市黄陵县南河寨新村,商洛市柞水县红岩寺镇水磨坊等,覆盖3个气候区划,新型墙料、节能门窗、太阳能热水与路灯等应用示范村15个,示范面积69.6万平方米。
开展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工作,提高节能建筑社会认知度
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范围,一是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cnbim.org)的大型公共建筑和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居住小区;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并申请财政支持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二是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并申请财政支持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三是市级以上节能示范工程和获得长安杯、鲁班奖的建筑;四是取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建筑;五是自愿申请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建筑。 建立了建筑节能的激励机制,编制发布了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
将建筑节能纳入各项建设评优等管理内容中,对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或在工程中采用国家和省上明令禁止、淘汰的产品、材料和设备的,一律定为不合格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减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得参加“长安杯”、“鲁班奖”等优质工程以及国家和省优秀设计的评。通过总结和谋划,编制发布了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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