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郑州房地产市场要变天啦!!!
2月2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预制率不低于20%,装配率不低于50%,下同)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达到60%以上。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应达到100%。新建装配式建筑应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实施意见》提出,以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和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上街区和中牟县建成区以及农村地区为装配式建筑鼓励推进区域。
2017年,基本形成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技术支撑、产业联盟、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以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为主,开展试点示范工作,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
2018年起,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学校、医院、养老建筑等项目原则上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10%,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面积。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
为此,《实施意见》提出,要制定并实施《郑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17~2025年)》;2017年底,初步构建装配式建筑技术支撑体系;推行工程总承包;推进建筑全装修,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创新监管体系;以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试点示范等。
此外,《实施意见》从用地保障、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税费优惠等方面对装配式建筑发展进行扶持。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是落实所辖区域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在每年建设用地供地面积中,落实一定比例面积的装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落实比例。2017年,重点推进区域应在辖区建设用地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5%的装配式建筑,2018年应不少于10%,2019年应不少于20%,到2020年,落实比例应达到30%以上。
财政支持方面,2018年底前,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住宅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项目给予50元/平方米的市财政资金的补助,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同时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商品住宅、全装修商品住宅,在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前提下,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以下为该文件原文:
(欢迎各大媒体转载,全面宣传推广装配式建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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