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至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小组对云南省及昆明市、德宏州、瑞丽市的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云南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体现区域资源特色”、“昆明绿色建筑和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城市照明节能”、“污水处理”、“太阳能利用”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与了肯定。
在为期4天的检查中,检查组听取了云南省住建厅、昆明市住建局、德宏州城乡建设局等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汇报,查看相关管理工作的文件资料,抽查了47个工程项目,其中包括12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10个正在施工的项目现场,3个垃圾处理厂,4个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材料和5个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5个景观照明项目和8个道路照明项目。
检查组反馈意见认为,云南省在新建建筑节能成效比较明显,在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6%。对大型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率达到100%。尤其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体现出区域资源特色,目前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2.78亿万平方米。申报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示范县6个,申报国家光热光伏示范项目13个。
昆明市绿色建筑和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研究已经启动,将绿色建筑列为发展重点,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实施低碳、绿色、生态转型。与瑞士发展合作署签订《中瑞合作中国低碳城市项目合作协议》确定了昆明市绿色建筑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规划。本月初与昆明万科公司签署《绿色建筑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昆明市政府组织开展《昆明市绿色建筑行动计划》研究。目前,云南首个以绿色三星标准建成的生态社区(白沙润园),已获国家住建部批准。
全省绿色照明推进工作无论实在政策标准、机制模式、技术应用、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均处于全国比较先进的水平。昆明城市照明节能效果显著,深度节能可达35%以上。5000盏风光互补路灯,每年节约电费700多万元。在城镇污水处理方面,全省60座污水处理厂合计日处理能力230余万吨,2011年前11个月实现COD、氨氮减排量分别为16.4万吨和0.94万吨,有效控制了进入滇池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全省建成投入使用无害化垃圾处理厂97座,无害化日处理能力16148吨。昆明生活垃圾实现了原生垃圾零填埋,逐步向垃圾焚烧等多种处理方式过渡,实现了主城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
来源:昆明信息港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