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局、住宅局)、各新区城建局,各建设、设计、咨询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工业化(建筑产业化)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15〕172号,详见附件1)要求,为充分发挥专家队伍技术服务指导作用,引导我市建筑工业化更好更快发展,我局拟公开征集建筑工业化(建筑产业化)专家委员会非公务委员,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或专家自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规划设计、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部品生产、检测、造价等领域的专家.
(二)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或学术影响,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对于具有建预制装配式筑工业化相关发明专利,参与过国家、省市建筑工业化重大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等人员,学历和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熟悉建筑工业化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五)在深工作或居住,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二、专家委员会非公务委员实行聘任制,经竞争选拔后,由专家委员会统一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示,每届聘期两年.
三、请各单位及专家积极做好本次推荐工作,每个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11日,请各单位及专家如实填报申请,并将《深圳市建筑工业化(建筑产业化)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2)以及专家职称、业绩证明材料报送至我局.
联系人:孙文杰、邓文敏,联系电话:83782156、8378513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1012室
附件: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工业化(建筑产业化)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深圳市建筑工业化(建筑产业化)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doc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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