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联合发布《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住宅产业化)项目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这也意味着深圳装配式建筑领域翘首期盼的“3%建筑面积奖励措施”有了详细要求与操作流程,正式落地。
作为全国首个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深圳早在2014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深圳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中,便明确,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申请建筑面积奖励,“奖励的建筑面积为采用产业化方式建筑的规定住宅建筑面积的3%……计收50%的评估市场地价。”
该文件历经五年酝酿终于出炉,也成为新的纲领性文件,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激发了企业与市场的积极性,也奠定了深圳市建筑产业化的新发展与新局面。
事实上,目前,“给予装配式建筑面积奖励”措施在目前国内多个城市都得以出台,然而,落实到具体实操层面,由于涉及住建预制装配式、国土、规划、发改等多个主管部门,加之如何控制奖励措施背后可能存在的实施风险,令该项政策在各城市普遍遭遇“落地难”的尴尬。
为扫除政策障碍,通过落实政策细则,切实发挥政府引导、鼓励扶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积极作用,近年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与国土资源委员会等部门积极研究、切实探索、打通部门壁垒、简化实施流程,最终形成了建筑面积奖励的“基本原则”与“办理程序”,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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