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子不再是一砖一瓦盖了,而是用配件组装。记者8月4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市政府办公室已出台《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倡导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发展装配式建筑意义重大
装配式建筑是指工厂化生产的部品部件,在施工现场通过组装和连接而成的建筑,即像工厂生产零件和配件一样,先把建房所需要的预制构件在工厂做好,然后运到施工现场组装。“以前建房子都是现浇现砌,以后就是把柱、板、梁等部件在工厂先做好,在工地直接组装。”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相比传统式建房,装配式建筑的建造速度快、生产成本较低,已在世界各地推广。
用装配式建房,不用在施工现场大兴土木,工地上产生的噪声、粉尘和污水会有所减少,同时有节水、节能、节材、节时、节地等优点,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逐年增加装配式建筑比例
《意见》要求,2017年,我市要初步形成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技术支撑、产业联盟、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能力,大力提升设计、施工以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控制能力,以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为主,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2018年起,我市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学校、医院、养老建筑等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10%,保障性住房项目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
到2020年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在50%以上。力争到2025年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应达到100%。新建装配式建筑应达到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政府工程做表率
装配式建筑作为一项新事物,政府工程要率先采用。
《意见》指出,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强化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适应市场需求,激发市场活力、潜力和社会创造力,有序发展装配式建筑。
坚持示范带动、统筹推进。要发挥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装配式建造方式向商品住房领域拓展,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
坚持标准,提高质量。总结借鉴先进经验,坚持设计、生产、施工、保温、装修、运维一体化,注重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完善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建造水平和工程质量。
坚持科技支撑、创新联动。坚持以科技进步为先导,注重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建筑行业质量和效益的全面提升,实现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
政策扶持力度大
《意见》指出,在财政支持方面,市、县(区)要设立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支持实行市、县(区)分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县、祥符区负责对其区域内的奖励。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科技创新、标准完善、试点示范、产业基地、宣传培训等。2018年年底前,对建筑面积3万平方建筑工业化米以上的装配式住宅项目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市财政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并同时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在土地保障方面,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和示范项目用地。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产业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纳入工业用地予以保障。各县、区政府是落实所辖区域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在每年建设用地供地面积中,落实一定比例的装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
在金融服务上,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购买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商品住宅、全装修商品住宅,在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前提下,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税费优惠、优先评优评奖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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