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全市统筹布局,规划3至4个2000亩规模的建筑产业园区,重点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支持使用新材料、新工艺的建筑企业集约式、规模化发展,配套完善上下游产业链。点这里查看《郑州市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影响整个房地产产业链…(全文)》。
推进企业合作联营。政府投资公益项目采用EPC、PPP等模式投资建设,同等条件下优先本地大型集团企业或企业联合体;EPC、PPP等模式投资建设项目应考量建筑企业在劳务队伍、设备材料等方面的地域便利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本地建筑企业承担施工建设。
鼓励外地注册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组建股份制项目公司装配式建筑参与EPC、PPP等模式投资建设,本地企业股份权额不低于35%或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工程造价50%的,可享受本地建筑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对具备上市条件的建筑企业,列入市级重点上市后备计划或推荐列入省级重点上市后备计划;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上市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项目,优先立项和安排土地指标。
支持骨干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发展,引导建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入股等方式集团化发展,实现“强强联合”,向关联度较高的上下游产业延伸,向高新技术产业、比较优势产业发展。
搭建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与建筑企业对接平台。支持建筑企业开展项目融资、贷款和组建投资联合体,推广运用银行保函、工程信用担保或工程保险,减轻企业流动资金负担。对信誉好、实力强的我市重点扶持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可相应提高授信额度,降低开具保函条件,提供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和外汇周转贷款。支持建筑企业开展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抵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股权、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 “红黑榜”发布制度,开展建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对评为“AAA ”信用等级的企业实施信用激励,优先列入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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