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市经贸信息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的战略部署,促进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建设,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发展定位,以提升民生服务和城市治理能建筑工业化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坚持全市“一盘棋”“一体化”建设原则,强力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到2020年,实现“六个一”发展目标,即“一图全面感知、一号走遍深圳、一键可知全局、一体运行联动、一站创新创业、一屏智享生活”,建成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具体目标:
“一图全面感知”:建成全面感知城市安全、交通、环境、网络空间的感知网络体系,更好地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的社会运行态势。
“一号走遍深圳”:建成电子公共服务体系,个人通过身份证号+生物识别、企业通过社会信用代码+数字证书可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
“一键可知全局”:建成基于大数据、信息共享和人工智能的决策辅助体系,操作鼠标即可获取所需的来自全市各部门、各系统的所有数据,以及各类定制化决策支撑报告。
“一体运行联动”:在公共安全、城市运行管理的各领域通过信息化手段建成反应快速、预测预判、综合协调的一体化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实现市区联动、部门联动、军地联动。
“一站创新创业”:通过数据开放平台和大数据交易平台,释放数据红利,打造成基于开源数据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提升数字化产业经济活力。
“一屏智享生活”:融合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的与市民生活相关的各类服务,建设一体化市民服务平台,市民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可方便快捷获得高品质生活服务。
二、总体框架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我市构建从支撑、平台到应用的新型智慧城市一体化建设格局,具体如下图:
构建统一支撑:构建一个涵盖全面感知网、通信网络和计算存储资源的集约化智慧城市支撑体系,结合市超算中心计算能力,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统一提供计算、存储、网络、物联感知等资源服务。
建设两个中心:建设城市大数据中心和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其中城市大数据中心包括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数据共享开放服务和共性支撑功能服务,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包括城市运行态势展现、跨域业务协同和决策支撑服务。通过两个中心建设,打造智慧城市的大脑和中枢,构建信息开放集成环境,支撑应用系统集成和跨部门跨领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调。
实施四大应用:基于统一支撑体系和城市大数据中心,推进公共服务(包括政务服务、医疗、教育、社区服务等)、公共安全(包括公安、应急、安全生产等)、城市治理(包括交通、环保、水务、城管等)、智慧产业(包括智慧园区、智慧工厂、创新服务平台和大数据产业等)四大领域应用工程建设,并与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实现联动协同。
强化两个保障:建立“防御、监测、打击、治理、评估”五位一体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构建满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求的标准规范体系。全市统筹规划、建设统一信息化支撑、技术标准和评价指标,各区(含新区,下同)、各部门遵循集约建设、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原则,按照统一规划、技术标准进行分步实施。
“数字政府”是新型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建设内容相互交叉,密不可分。新型智慧城市与“数字政府”建设应当整体规划设计、一体部署落实。新型智慧城市与“数字政府”建设牵头部门应当做好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建设。
三、建设原则
(一)集约建设,共建共享。
全市统筹规划建设包括党政机关网络、政务云平台、共性应用支撑平台、大数据中心和基础信息资源库等在内的统一信息化支撑体系,为各区、各部门提供网络、计算、存储、灾备,以及统一、实时、准确的基础数据等服务。各部门应在全市统一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上构建业务应用,避免单独建设、重复建设。各区可建设区级政务云平台和区级大数据中心,为本区信息化应用提供支撑服务。市、区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应实现统一监控管理、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各区、各部门数据原则上应向市级大数据中心归集。
(二)统筹推进,统分结合。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应用系统建设,并根据不同特点采用不同建设模式。对于覆盖市区两级和多个部门的全市性应用,如行政审批、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等,应由市级部门统筹规划建设,应充分考虑市区和各部门业务需求,并建立市—区—部门联动机制,各区、各部门不再重复建设。市级部门统一建设的垂直应用平台,应向各区开放平台接口及数据。对于涉及同级多个部门协同的业务系统,如商事登记、政府投资管理等,应由行业牵头部门统一建设,建成后在各个部门进行应用部署,形成完整、不间断的业务处理链条。对于单个部门业务应用,应加强一体化设计和流程优化,充分利用全市统一支撑体系,以模块化的方式在政务云平台上进行建设和完善。
(三)政府引导,多元参与。
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作用,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活力。鼓励各部门加强和行业优势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持续提升本行业信息化建设成效。在面向民生服务的领域,鼓励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通过政府开放数据和服务接口,企业投资建设运营,以移动互联网方式向市民提供服务,提升市民体验和项目可持续运营能力。
(四)建立机制,保障安全。
全市统筹建设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应急处置方案,各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协同联动,确保网络空间安全运行。采用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安全可控水平。强化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四、实施机制
智慧城市是一个开放复杂的系统,涉及多个行业领域,传统信息化建设总包模式较难适应超大级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要求。结合深圳信息化基础和现状,采用“联合使用总体+联合技术总体”统分结合的一体化建设模式推进深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联合使用总体”包括市经贸信息委和各行业牵头部门。市经贸信息委具体承担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协调、项目管理等职能,指导各部门编制行业规划、项目方案并组织评审,形成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库。行业牵头部门负责编制本行业总体规划、顶层设计和标准规范,加强本行业的市、区统筹管理。
“联合技术总体”包括全市技术总体单位和行业技术总体单位,分别由市经贸信息委和各行业牵头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选定。全市技术总体单位承担全市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标准规范、体系集成及验证,确保各行业信息系统在统一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上构建业务应用,避免单独建设、重复建设,着力提升整体建设成效。行业技术总体单位在全市顶层设计和公共平台基础上,具体推进本行业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各区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实施电子政务项目招投标,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五、重点工程
按照总体框架和“六个一”总体目标的思路,重点推进十大工程建设。
(一)高速宽带网络工程。
加强统筹规划,构建高速安全、随遇接入、国际一流的高速宽带网络基础设施。
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深入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光纤改造,到2018年,实现城中村光纤覆盖率达到95%。到2020年,实现“千兆到户、万兆到企、百米光接入”的城市光网发展目标,家庭用户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0Mbps。大力推进全域高速无线网络建设,推进WIFI全面深度覆盖,开展4G+技术普及应用,积极部署5G实验网建设和商用进程,加快量子通讯研究。到2018年底,实现人流密集公共场所免费WIFI全覆盖,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完善NB-IoT网络覆盖,加大在智能抄表、大气环境监测、水文监测、智能交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二)全面感知体系工程。
坚持标准统一、安全可控的原则,加强城市感知信息覆盖和共享共用,推动万物感知和万物互联,构建全面感知物理社会和网络空间运行态势的感知体系,促进基于全面感知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推进智慧多功能杆建设,完善物联感知手段。加快集照明控制、WIFI天线基站、视频监控管理、广告屏播控、城区环境实时监测、紧急呼叫、水位监测、充电桩和井盖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多功能杆建设,形成共建共享、集约高效的城市物联感知网络建设模式,提升公共安全、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智能感知水平。建立时空基础设施,实现全市遥感遥测、卫星定位、移动定位、物探、激光、雷达等各类地理空间数据和时空大数据的统一标准、统一汇聚和统一服务。建立开放式城市感知平台,加强感知数据标准化处理和共享共用,以及感知设备的规范化接入和数据汇聚,结合互联网数据,实现对物理社会和虚拟社会的全面感知,形成智慧城市全量信息视图。支持企业开展新型智能终端应用,支持企业在社区、公共场所、办公楼宇等区域部署智能服务终端,支持智能机器人、智能支付、虚拟现实等智能化应用。
(三)城市大数据工程。
构建全市统一高效、安全可靠、按需服务的市级大数据中心,包括数据汇集、数据融合、数据服务和数据开放等功能,实现城市感知数据、政府数据、社会数据的全面汇聚与融合,有效支撑各区、各部门大数据应用。
推动大数据中心建设。原则上各区、各部门业务数据需无条件汇聚到市级大数据中心。加强与腾讯、通信运营商等企业合作,促进政府、社会数据有效融合和共享,形成全市集中共享的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并为各区、各部门提供统一、实时、准确的人口、房屋、法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服务。建立大数据管理体系。建设全市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为各区、各部门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创新应用提供支撑;完善城市大数据决策支撑平台,通过数据挖掘分析为市委市政府提供辅助决策支持。推动全市统一的云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统筹规划建设集中与分布式相结合的全市云服务平台,推进“云优先”战略,各部门新建及更新的业务系统应依托全市云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已有业务系统应逐步向云平台迁移。大力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制定政府数据开放管理规定,企业基于政府开放数据为市民提供增值服务,促进治理多元化,形成社会共治的治理新模式。
(四)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工程。
建设政府管理服务指挥中心,与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建设有机结合、相互补充,形成政府管理与对外服务相互协同的一体化城市运行管理体系。
政府管理服务指挥中心整合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和公共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通信运营商等信息资源等,并进行深度挖掘、综合应用,实现对城市的全面感知(智能化)、态势监测(可视化)、事件预警(可控化),实现一张图实时掌控城市运行态势;同时与各区、各部门互联互通,形成协调联动机制。依托政府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建设第三代应急指挥系统,实现问题及隐患“第一时间发现、最短时间响应、最快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提升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处置能力,以及突发事件响应速度和处置效率,推动从被动式、应急式向主动式、预警式城市管理模式转变。
加强政府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和公安指挥中心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和监管,形成数据共享使用、互为备份的双中心运行联动格局,更好支撑政府运行管理和公安指挥业务。“双中心”在职能上和功能上互为补充,共同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五)智慧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按照“以人为本、服务导向”原则,以市民和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为主线,优化整合各级各部门服务内容,建成国内领先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和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民生服务体系,市民及企业服务体验和便利程度极大提升。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一门集中、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模式,建设覆盖多渠道、多层级的公共服务终端体系,统一市、区、街道三级政务服务。统一全市的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建设完善手机APP,编制应用接入标准规范,汇聚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让市民、企业通过一个APP办事,实现“一屏智享生活”。整合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大厅、12345公开电话等功能,建设统一的政府电子公共服务门户,实现市民一站办事、一号咨询。
构建新型卫生管理和医疗服务模式。构建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完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及综合管理等系统,实现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业务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全市统一的市民健康服务门户,提供在线健康咨询、预约、诊疗、办理入院等全流程服务;推进智慧医院、智慧社康中心建设,实现医疗行为全流程标准化管理,提高医疗保健安全和质量。
建设面向社会的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教育云服务平台,面向学校和社会提供全方位教育云分享服务;建成“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示范课程资源库,探索建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云超市,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打造100所智慧校园示范学校,促进智慧校园示范学校创新发展、特色发展、持续发展;升级改造教育基础设施,实现95%中小学多媒体教室全覆盖(“班班通”),实现90%中小学校(含职高)开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建立智慧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居民意见反馈与在线交流渠道,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建立社区养老助残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办证、领取补助等公共服务。建设社区医养一体化系统,将社区医疗和养老相结合,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移动医疗、养老信息管理、生命体征监测等服务,有效解决老年人及残疾人的就医及养老问题。打造智慧司法服务平台,开展法律服务大数据应用,为市民和企业提供高效优质、主动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鼓励社区微创业,为创业者提供咨询服务,激发社区活力。
提升智慧住房保障服务水平。建立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实现智慧租房;全面升级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提升政府住房公共服务水平;开展“智慧物业”建设,建立物业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
打造智慧气象服务新模式。推进“智慧气象”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建立基于天气影响的气象灾害智能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构建气象灾害四级防御联动协同体系,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决策辅助一张图,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升级“深圳天气”APP和微信等移动互联网应用,向公众提供用户体验更愉悦的个性化气象服务产品。
(六)智慧公共安全体系工程。
以社会治安、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边坡地质安全隐患治理为抓手,建设城市公共安全智慧化体系,实现对各类安全隐患的全覆盖,提升安全预警预防能力。
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雪亮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推动公安第三代指挥中心建设,加大对维稳、反恐、打击犯罪、治安防控等信息的综合应用。
完善安全监管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全市城市安全隐患一张图,特别是对港口、危化品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高效执法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实现“事前预警、事中可控、事后联动、可追溯可评估”。
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绘制建筑外部、内部结构三维模型,建设以单栋建筑为基本管理单元的城市消防安全基础数据库。全面推进消防物联网系统的应用,建设建筑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平台,构建警民互动和快速灭火救援指挥体系。
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战略,实施食品可追溯一致性标准,推进食品经营数据采集管理,完善风险评估模型,构建食品安全防控体系。
构建智慧口岸服务体系。加大新型智能化红外体温监测设备、核辐射监测车、无人机辅助检测系统、机器人等口岸智能装备的应用,提升口岸人、车、货异常监测与处置能力,提高检测速度与准确率,探索建立口岸快速通关模式,提升智能化便捷化通关水平。针对全球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核生化有害因子等非传统安全输入性风险,建立“全覆盖监测,全流程防控,全智慧管理”的智慧口岸检疫平台,最大限度防范全球非传统安全风险输入深圳。
(七)智慧城市治理优化工程。
重点推动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环保、智慧城管等建设,提升交通运行效率,显著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城市更加宜居。
建立综合管控、低碳绿色的交通运行体系。开展交通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强自适应交通信号灯、路边停车感知、电子屏、视频资源等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打造综合交通一体化管控中心,推动交通、公安、气象等数据汇聚融合和共享应用,提升交通综合指挥调度能力;在非限行区域,大力推广有电子围栏固定停车位置的互联网共享单车;整合全市停车场信息,推进普及全市智慧停车,增加停车位综合利用率;开展无人驾驶试点建设,加快人工智能在无人驾驶中的应用,让无人驾驶汽车更加安全。
深化智慧水务建设。推进城市水务网络化、流域化、综合化管理,实现“源、供、排、污、灾”全过程量化监控管理模式;推进水量水质信息、涉水管网地理信息和视频监控共享;建设全市性的智慧海绵平台,全面提高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污水排放监控体系建设,实现重要污水排放点实时监控。
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建立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对重点污染源、空气质量、噪声、重点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等的全面监测;加强水、气、声、固废、生态资源等环境资源数据汇集;完善环境保护决策支撑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
深化智慧城管建设。依托智慧城管指挥平台,推动城管执法下沉社区和城中村,提升城中村市容市貌水平;建立城市垃圾的智能分类和监管,引导居民前端分类,监测垃圾流通信息,实现“从源头到去向全程量化监控”的物联网管理模式,最终实现垃圾整体减量化,并使有害垃圾得到专业处理。
推进政府建筑工程大数据监管。运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智能感知、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采集政府工程建设期和使用期的完整数据,并进行集中管理、分析、应用,实现政府工程全方位的大数据智慧监管和廉政风险智慧防控,同时形成政府工程建造和使用期的数据资产,为深圳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数据。
(八)智慧产业发展工程。
构建全程全域的创新创业环境,打造智慧化的产业孵化体系,着力建设有国际竞争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中心,推动物联网、互联网、人工智能与各行业融合创新发展,形成创新活跃的数字化产业体系。
以“互联网+制造”为重点,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互联网与设计、制造和物流过程融合。大力发展互联网型工业设计,鼓励工业设计资源网上共享、网络协同设计、众包设计、在线3D打印服务等新模式、新应用、新业态发展。推动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型制造发展,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服务质量。
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大力推动政府数据和公共事业数据的开放,充分释放数据红利,支持社会第三方开展基于开放数据的增值开发和创新应用。建设大数据交易所,促进数据资源流通交易,打造一个协同开放的智慧城市开源数据创新服务平台,推动全社会数据的共享交易增值,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提升数字经济产业活力。
打造创新平台,营造互联网创新创业环境。支持围绕中小企业生命周期各环节实际需求的创新平台发展,推广软件即服务(SaaS)服务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财务电子化、办公自动化、电子商务等应用,降低企业信息化建设和使用成本;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向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开放技术、开发、营销、推广等资源,加强创业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构建开放式创业创新体系。
推动产业园区智慧化建设。完善园区光纤宽带、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和免费WIFI等基础设施优化覆盖。建设基于园区的云平台,鼓励园区面向入驻企业提供各类云服务。以特色重点产业园区为试点,形成一批信息网络高速泛在、精细管理高效惠企、功能应用高度集成、智慧产业高端发展的“四高”智慧园区。
(九)网络安全保障工程。
以网络安全保障为核心,通过“规划、实施、检查、评估”的持续改进,建立健全“防御、监测、打击、治理、评估”五位一体的网络空间安全保障与综合治理体系。
构建网络空间基础设施层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基础设施安全监管职责,保障关键基础设施、通信网络设施、数据中心、计算中心、终端设备的运行安全。建设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平台,构建主动防御和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网络安全运维与协同防御指挥,实现网络安全管理“看得见、用得好、管得住”。加大大数据安全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强化大数据安全管理和隐私保护。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开展全民网络安全教育,增强全社会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公众自我保护技能,提高市民信息化使用和信息安全防范能力。
(十)标准规范保障工程。
提升新型智慧城市的认知水平,加快配套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的建设,保障建设成效。
构建满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求的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出台数据开放共享、数据安全、数据保护和数据脱敏使用等法规制度,规范数据合理使用。完善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体系。按急需先建的原则制定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服务管理、统一数据服务接口、跨部门业务协同指挥流程等标准规范。推动各部门转变观念,从管理和服务对象角度出发,创新工作模式、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建立完善与信息化条件下创新管理和提升服务相适应的体制和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
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经贸信息委承担牵头职责,建立健全市、区、部门联动协调衔接机制,按照统分结合一体化的建设模式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在规划制定、系统设计、项目实施等过程中应当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双方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市信息化建设上水平。各区、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对标国际先进,主动谋划并加强本区域/领域的智慧城市规划和一体化设计,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积极推进落实。
(二)强化创新保障。
市编办、政务办应基于互联网时代要求,从服务对象角度出发,加强政府职能优化和流程再造,构建高效协同的现代化服务型政府治理体系。各区、各部门应以服务对象为核心,以市民获得感和服务效果为导向,加强改革创新和流程优化,同时加强信息化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切实推动信息化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创新。市保密主管部门应加强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的保密管理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
结合信息技术和业务需求变化快的特点,以及云服务条件下的信息化建设模式要求,优化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审批模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投资与运营,并获得合理回报。建立完善财政资金向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和推广的财政资金保障和分级投入机制,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对试点示范项目的扶持。
(四)加强人才保障。
做好全市各级干部的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提升机关公务员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制定适应深圳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要求的人才战略和措施,建立人才培养、引进、流动和使用机制,在各方面增强对信息化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各部门应加强信息化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推动信息化与业务的融合。
(五)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对深圳智慧城市建设的宣传报道,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汇聚各方合力共同推进。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型智慧城市展会和高峰论坛,展现深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果,推动深圳企业参与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增强公众对深圳智慧城市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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