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近日开会宣布立即到地方检查保障房的最新进展。
事出有因。最近,各地被爆出保障房建设过程中,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乱象,许多地方被曝存在保障房“被骗购”“被团购”“被倒卖牟利”等分配乱象。这会影响今年住建部完成1000万套保障房的重任。
记者日前调查发现,各地在保障房分配准入、公示、管理、退出等四大关节都面临难题,分配机制建设步伐缓慢。业内人士及专家指出,保障房分配亟待“治乱”,公正、公平地切分“蛋糕”,不仅关系千家万户“住有所居”梦想的实现,更考验政府的公信力及社会管理能力。
保障房分配乱象迭出
在深圳、北京、武汉等地,最近连续有网帖曝光这些地方的保障房被不符合条件人群骗购的情况发生。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二榜名单,并对保障房虚假信息申报者下发了第三批290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与前两次共查处45名涉嫌申报虚假信息骗购者相比,本次查处不仅人数大涨,而且处罚名单还再现了身家百万元的“富豪”。
在陕西省山阳县,在900多名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中带职务者多达100多人,这些“团购者”中不乏“乡长、镇长、执法队长、所长”,还有的直接标注了“科员、副科、科长”等字样。
在近日受到高度关注的福建龙岩公务员“团购”保障房事件中,当地有关部门承认,有百余名以机关事业单位名义申购的人员,目前有9户公职人员被取消申购资格。
审计署2010年底公布的数据显示,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了廉租房。
一方面是不符合条件的“挤入”保障房;另一方面却出现保障房分配后闲置和转租转售的情况。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经适房项目华庭小区是该市大型的保障房项目,小区内共有15栋住宅楼、500多套住房。记者从华庭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到,该 小区交付业主使用已有3年多,目前入住率不足20%。记者还看到,在4号楼二层一住房的窗户玻璃内侧贴着一张“本房出租”的红纸条,上面留有联系电话。一 位王先生甚至在宁德房产网上发布了这样的售房信息:“东侨华庭小区2幢。三室一厅二卫二阳台,面积139平方米,10成新,5600元/平方米。因属第一 批经济适用房,房产权、土地证在办理中。交易一般暂时只能私下公证交易,以信誉为主。”
住建部突袭
为顺利完成今年保障房的繁重任务,住建部决意对各地保障房开展一次突然检查。
按照住建部此前的部署,9月住建部将集中展开保障房的检查。然而,就在近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工作动员会议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通报了2011年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不理想情况,随后对此次专项巡查工作作出部署。住建部这一次提前突袭检查保障房之举,业界一片哗然。
“住建部第三季度集中督查巡查保障房,这是政府的承诺,但现在就开始督察,时间提前至少2个月。”5月18日,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专家告诉记者,现在个别地方在保障房建设上问题不少。
据了解,住建部此次督察内容包括,集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督察、巡查工作,重点检查项目开工情况、建设进度、政策落实、工程质量等。
会上,齐骥表示,重点巡查今年建设项目的开工情况和往年结转项目的竣工情况。“专项巡查联络员还要现场核查建设进度滞后项目存在的问题,对未开工项目或建设进度明显滞后的,要查明原因,及时反馈信息。”齐骥称。
据了解,如何落实保障房建设问题,长期以来就存在不少争议。“2010年58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尚未完成,而2011年又是1000万套任务,住建部显然有些‘心急火燎’。”上述专家预测。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国资委下发的通知称,这是自去年相关部门对78家非房地产主业央企下达“退房令”后,首次明确要求中央企业“争取多种途径参与地方保障房建设”,以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山西省近日出台政策称,允许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利用存量土地在依法的情况下,变更为住宅用地用途后,再建设保障性住房。
山西为何要出台政策自建保障房?太原市安居房发展中心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就拿山西太原市的保障房来说,政府安排的共有房源4503套,均价3017元/ 平方米,四期均价3134元/平方米,买一套至少要20多万。“综合各种因素,山西才出台了政策让企事业单位建保障房。”山西有关官员称。
事 实上,如今各地一边正在积极加快保障房的建设,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案例,让很多人惴惴不安。近日有消息说,河南、江苏、河北等地为“充数”完成保障房督察 任务,当地将之前建的教师宿舍、企业员工宿舍等统统纳入保障房房源。“住建部突袭检查,有利于保障房任务的完成。”山西一位地产专家说。
保障房政策或被异化
多数专家称,目前的保障房政策,各地在具体执行各有差异,甚至大有“圈钱”嫌疑。
之所以政府要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其目的就是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量身定制的“安居房”民心工程。
“十二五”末,政府决心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政府承诺。作为政府干预住宅市场的一项重要政策工具,保障房有明确的服务群体——被高房价排斥在外而需要安居的低收入群体,这部分城市群体是以一个地区的居民收入水平和房价高低作为依据。
记者采访发现,一部分开发商之所以愿意参与限价房建设,因为属于保障房的限价房,是处于商品房和其他保障住房的中间的一个产品。“比商品房利润低,如控制好这个产品,利润率将达15%以上。”一位地产商直言,大规模建设限价房,肯定比公租房有利可图。
“目前,各地面临需要偿还巨额贷款的巨大压力。”中原地产分析师张大伟表示,现在,地方政府面临的一个可怕的事实是“财政赤字不断扩大”,如何化解这个 问题至今也没有好的办法。数据显示,2010年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约达10万亿元,而2009年这一数据为7.2万亿元,增长迅猛。
相比而言,限价房不仅具有一定住房保障功能,同时可兼顾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限价房因此变成地方保障房最近火热的产品,各地一律大干快上。
“限价房相对于经济适用房,比普通商品房价廉,原因是土地供应采取划拨形式,政府不收取土地出让金。”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称。
为了进一步搞好保障房建设,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五一期间视察京津两地的保障房建设工地时表示,房地产调控的决心不动摇;副总理李克强在福建考察期间也表示,加快公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完成今年保障房建设的硬任务,地方显然需要“给力”。
保障房分配面临“四大难”
记者日前在一些地方调研发现,造成保障房分配乱象层出不穷的根源在于,保障房分配准入、公示、管理、退出等四大关节存在诸多漏洞和难题。
科学设置准入门槛,是实现保障房公平分配面临的第一道难关。准入门槛由谁来设,有哪些条件,是问题的关键。目前,绝大多数地方保障房准入门槛由主管部门制定,社会公众无缘参与,有的甚至是地方主管部门领导拍脑袋决定。
保障房建设指标任务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分解。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保障房实际需求等状况不同,准入门槛也会有较大差异。另外,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不同形态保障房,覆盖不同层次的困难群体,其门槛条件各有针对性和适用范围。
“往往是条件多了,操作起来就增加了难度。尤其在申请人收入这块,统计不很全面,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开着宝马住保障房’的现象。”福建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柳文定告诉记者。
紧接着是公开透明监督难。2010年底,深圳市开展第二次保障房分配之初就已经引发了不小的社会争议。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锋接受采访时说,发生这种情况,原因在于政府部门公示的申请人信息透明度不够。
“公示就是让公众来发现问题,而不是隐瞒信息让公众发现不了问题。在如何公示上,政府部门应采取开放态度,而不是躲躲闪闪。”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 王阿忠认为,在保障房分配公示环节,许多地方政府部门的第一反应常常是躲避社会监督,从公示环节患上“节假日公示综合征”可见一斑。
第三道难关是管理难。现在各地的机构设置大多为住房保障部门和居委会、物业公司,并由其进行日常管理和核查。实际上,仅靠物业公司的检查、管理是不够的,因为其作为企业,不具有相应的行政职能;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只是民事权利义务,不具有行政强制性。
最后,实现保障房再分配时就遇到了退出难。柳文定说,申请者何时有私车开了、在哪里又买商品房了、收入是否变化了,等等,这些情况很难及时发现。一旦发 现承租人条件超标或违反规定,一般都是让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告知,并耐心做思想工作劝其腾退,难以对承租人强制处罚。
健全三大机制为“治乱”之本
各地各有关部门只有加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社会监督、依法惩处三大机制,才是实现保障房分配“治乱”的根本。
今后,我国保障房建设规模将越来越大,全国很有必要加强数据化、信息化建设等基础工作。业内人士建议,应加快推动建立住房保障、房地产、民政、公安、税 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查系统,直接查看申请家庭的存款账户、股市账户、纳税记录、房产登记、公积金缴纳等情况,从而了解申请 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提供申请保障性住房所必需的核查报告。
王阿忠提出,各地政府在保障房分配公示申请人终审信息时,首先要做到信息透明,把准入门槛要求的信息全部依法依规公开,并最大限度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一些地方在保障房分配环节尝试了引入社会监督。今年,重庆市拿出1000万平方米公租房接受申请,首次公开摇号配租于3月举行,共有22317件申请和 15281套公租房参与了摇号配租。整个摇号配租过程都是在公证处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部分重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以及部分公 租房申请人见证了摇号配租过程,当地电视台还进行了现场直播。
针对申请人入住后的管理问题,专家建议,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可以采取政府指导、自我管理方式。比如,对于物业维修基金管理,由小区业主授权;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可以在建立严格审核制度的基础上,由政府部门监管使用。
据了解,上海市以专业化运作公租房的分配管建,组建了上海徐汇惠众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区里公租房的定向分配、经租管理等。
专家还建议,尽快出台基本住房保障法,既要明确各级政府在推进住房保障工程中的责任,又要规范保障房分配、运营、流转环节中存在的种种混乱局面。尤其要加大对虚假申报、骗购骗租、转租转售、闲置浪费保障房等行为的惩罚力度,追究法律责任。
2009年6月,厦门市实施了国内首部保障房管理的地方法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对于出租、转租、转借、调换、经营、转 让社会保障房,擅自装修和改变房屋用途,损毁、破坏和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的行为,拒不改正的,管理部门将收回房屋,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 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无故空置6个月的,将收回保障房。
除了厦门,上海、重庆等地都已出台了关于保障房的地方性法规。当务之急,是要在各地立法探索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法律,确保未来5年3600万套保障房实现公平分配。
来源:亿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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