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6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六局委联合发布《青岛市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了超低能耗建筑的发展目标以及具体的支持政策。以下为文件原文:
2016年底,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制定并颁布了《青岛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八大重点任务,其中,“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是重点任务之一。具体要求:
“十三五”期间,应加强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技术研究和试点示范,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建筑种类,在城市新区内进行区域性推广。“十三五”期末,青岛市将推广实施被动式建筑100万平方米以上。
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符合青岛市气候等特点的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及标准体系,编制青岛市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形成相关技术体系,指导青岛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的推广。
继续开展中德生态园中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试点建设工作,加强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技术研究和试点示范,促进建筑节能深入发展,形成示范效应。鼓励政府机关办公建筑、由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建筑等项目优先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在新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中,适度鼓励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新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指标体系中明确要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积极总结试点示范经验,探索研究在中德生态园0.5平方公里、中韩贸易合作区3.7平方公里等区域性推广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示范,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建筑种类,探索集中成片区域化推广方式。
2017年初,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青岛市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导则》,并自2017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导则》适用于青岛市新建和扩建的居住、办公、旅馆、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被动式低能耗民用建筑的节能设计。改建建筑以及医院、商场、工业厂房类建筑可参照执行。导则主要指标如下:
室内环境指标
室内环境应全年处于舒适状态,并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温度为20~26℃,超出该温度范围的频率不宜大于10%;
2、室内相对湿度宜为30%~60%;
3、室内CO2浓度不宜大于1000ppm;
4、围护结构非透明部分内表面温差不超过3℃,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内温度3℃;
5、门窗的室内一侧无结露现象;
6、卧室、起居室、书房、阅览室、办公室等需要安静的用房≤30dB(A);
7、放置有新风机组设备的生活或工作用房≤35dB(A)。
能耗和负荷规定
1、居住建筑
单位面积年采暖需求Qh≤15 kWh/(m²·a);
单位面积采暖负荷qh≤10 W/m²;
单位面积年制冷需求Qc≤15 kWh/(m²·a);
单位面积年制冷负荷qc,max≤20 W/m²。
2、办公、旅馆、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公共建筑
单位面积年采暖需求Qh≤Qh,best
单位面积采暖负荷qh≤qh,best
单位面积年制冷需求Qc≤Qc,best
单位面积年制冷负荷qc,max≤qc,best
Qh,best、qh,best、Qc,best、qc,best为在最佳外围护传热系数时的房屋单位面积的能耗指标,即当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一步降装配式住宅低时,对采暖需求、制冷需求的降低不超过1kWh/(m²·a)、对采暖负荷和制冷负荷降低不超过W/m²,冬季外墙室内表面温度不低于19.5℃。
围护结构性能指标
1、屋面、外墙、地面或不采暖地下室顶板的传热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居住建筑:K≤0.25W/(m²•k)
办公、旅馆、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公共建筑:K≤Kbest
Kbest为外围护结构的最佳传热系数,即当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一步降低时,对采暖需求、制冷装配式结构需求的降低不超过1kWh/(m²·a)、对采暖负荷和制冷负荷降低不超过1W/m²,冬季外墙室内表面温度不低于19.5℃。
2、玻璃的传热系数:K≤0.8W/(m²•k) ;
3、玻璃的太阳能总透射比:g≥0.35;
4、玻璃的选择性系数宜符合下列规定:S=TL/g≥1.25;
5、外门窗的型材其传热系数:K≤1.3W/(m²•k) ;
6、外门窗的玻璃间隔条: Σ(d×λ)≤0.007 ;其中,d——玻璃间隔条材料的厚度,m;λ——玻璃间隔条材料的导热系数,W/(m·K)。
7、外门传热系数:K≤1.0W/(m²•k) 。
文章来源:九五绿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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